环保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听取2017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金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全国环保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金融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落实好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
会议强调,在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对口援疆工作20周年的重要节点,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口援疆是重要政治任务,全国环保系统要按照会议提出的“六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十三五”对口援疆规划》,进一步完善环保援疆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支持,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环保支撑。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必须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VOCs污染防治重要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要从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角度,充分认识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制修订VOCs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快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建立健全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治理科技攻关,将VOCs排放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三要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执法人员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相关执法工作规范并加强技术培训。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第三方运维监管,将弄虚作假企业列入黑名单。
四要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对VOCs污染问题的危害及治理措施进行及时、深度、科学的解读和宣讲,提升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会议决定,《“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法实施两年多来,通过持续开展实施年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下一步,要再接再厉,把环境保护法这把“利剑”用好用足,依法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和企业环境守法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质量改善措施落实。
一要保持势头,再接再厉。环境保护法实施已经有了很好基础,要对照台账,不折不扣完成2017年实施年活动确定的26项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执法,形成震慑。推动环保执法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对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
三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法。总结和继承好的经验做法,并根据新情况进一步优化,通过环境质量考核、环境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强化督查和专项督察、量化指标问责等一套“组合拳”,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提高认识、担起责任,狠抓落实。
四要紧密协作,合力推进。机关各司(局、办)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环境执法装备和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宣传报道,为实施年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为有效利用税收手段促进企业污染减排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是环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有利于解决排污收费存在的刚性不足问题、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也为有关部门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要明确分工,协力推进。与有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税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制定税收征管所需技术方法,推动VOCs排污费试点情况评估。
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周英,副部长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